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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流程

Purchase Process

購買流程(塞浦路斯)

在塞浦路斯購買房地產,流程對外國買家相當友善。外國人(包含非歐盟公民)在當地購買房產,主要分為「挑選與支付定金」、「法律審查與簽約」以及「產權過戶與登記」三個核心階段。

以下為塞浦路斯房地產的標準購買流程:

 

1.挑選房產並聘請當地獨立律師:非歐盟公民通常限購一至兩處物業。

選定心儀的房產後,外國買家必須聘請一位當地的獨立房地產律師。律師會協助進行盡職調查,確認賣方身份、土地是否有抵押或債務糾紛,以及建案是否擁有合法的建築許可證。

2.簽署預訂協議並支付定金:

買賣雙方簽署預訂協議(Reservation Agreement),買方支付一筆定金(通常為 3,000 至 10,000 歐元,依總價而定),用來將該物件從市場上下架,並鎖定購買價格。

3.起草並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(Contract of Sale):

律師確認產權無誤後,會起草正式的買賣合約。雙方對條款(含付款時程、交屋日期)達成共識後正式簽署。此時買方通常需依約支付第一期款(通常為總價的 30% 或以上)。

4.合約送交印花稅局並至土地局註冊登記:

合約簽署後 30 天內,買方須繳納印花稅。隨後,律師會將合約提交至**地政局(Land Registry)**進行官方註冊(Specific Performance)。此舉在法律上能鎖定該產權,防止賣方重複銷售或將物業另行抵押。

5.向內政部(部長會議)申請購屋許可:此步驟僅針對非歐盟公民。

非歐盟公民在塞浦路斯購屋,依法須向內政部(Council of Ministers)提交購屋申請。只要買方無犯罪紀錄且物業符合法規限制,此申請通常僅為行政程序,會由律師協助辦理並在數月內獲批。

6.依約付清餘款並辦理交屋:

買方根據合約約定的工程進度或交屋條件,將賸餘的房款匯入賣方或信託帳戶。當房屋達到交屋標準且款項結清後,買方即可辦理驗屋並拿到房屋鑰匙。

7.辦理產權過戶並領取所有權狀 (Title Deed):

當賣方(或開發商)取得該物業的獨立所有權狀,且內政部購屋許可核發後,雙方(或透過律師代辦)前往地政局辦理正式的過戶手續。買方繳納**產權轉讓費(Property Transfer Fees)**後,即可正式領取印有自己名字的所有權狀。

 

💡 關鍵提示: 購買塞浦路斯的新成屋或預售屋時,通常需要繳納 19% 的加值稅(VAT)。若買家符合「個人首套自住」的條件,且物業面積在規定範圍內,可向政府申請將 VAT 稅率大幅調降至 5%,這在簽約前必須請律師先行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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